博士
2017级硕士
2018级硕士

特别说明:
1.请入围答辩的同学于2019年9月30日-10月5日期间登陆“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”完成在线申请,答辩时间将于国庆节后通知;
2.根据学院国奖评选相关规定,同一申请材料仅能使用一次。若申请人曾获得过国奖,则本年度申请所使用的材料必须是最近一次获评国奖之后所取得的;
3.学院于2019年对国奖评选细则进行了修订,将“已公开发明专利4分/项”修改为“已公开发明专利2.5分/项、已授权发明专利4分/项”。对于曾获得过国奖的同学,若本次申请使用了公开时间在上次获评国奖之前的已授权专利,则认为该专利已于之前年度按照4分/项的标准被计算过,本次评选中不予计算。对于本年度获评国奖的同学,若在今后申请国奖时该专利已授权,则按照1.5分/项的差额进行计算。
4.学院将于2020年对国奖评选细则进行如下修订:将竞赛获奖中“国际级、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”一等奖、二等奖及三等奖的分值均提高1分;将竞赛获奖中“由行业协会或领军企业主办的全国性创新创业比赛,或由政府机构牵头主办的区域级、省部级创新创业竞赛”一等奖、二等奖及三等奖的分值分别修改为3分/项、2分/项、1分/项;备注6中,“金奖”不再视为特等奖,视为一等奖。